一、請政府確實保障公教人員職權及性命安全,始能共同執行國家法令,並保障國民人權及性命安全,本席現舉一些事實供主席參考:1.對於有關性安全問題,由於濫墾者?暴,而公務人員的性命沒有安全,因此服務精神低落,不敢受理,這是必須加?注意;2.山地人員領有職務加給數目微少,對此方面研究其實際上需要,增加山地加給三倍以上;3.一般公務人員差旅費數目過少,希望政府能提高,期能消滅舞弊;4.關於年終獎金法令修改問題;5.醫藥費、服裝費、宿舍費等數目亦嫌過少,希望能予增加;6.關於公教人員福利問題;7.關於臨時雇員待遇問題;8.希望政府對退役軍人之輔導工作,能予加?,使他們安心工作;二、關於如何加?平地山胞輔導工作,以配合反共抗俄時代要求問題:1.東部臺東、花蓮兩縣之預算過少,無法推行業務,希望增加,俾便建設;2.關於取締高利貸問題:貸款數目過少,希望予以放寬;3.對於農業生產,水產業輔導方面,改善其技術及漁具等設備,才能提高生產能力,同時可改善環境及改進生活方式;4.請政府趕快對於平地山胞保留地,設法放領給山胞才能配合政策及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等規定;5.希望物資局對東臺灣物資之配給能予增加,以免受高利貸之剝削;6.希望調查山地是否尚有無煙礦存在?7.關於特種考試合格人員不予任用,希望廳長注意。